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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康源油脂的菜籽油溶剂残留超标

2017年08月20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近期,四川食药监局组织抽检3类食品206批次样品,不合格7批次,其中通江县康源油脂的菜籽油溶剂残留超标。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通江县康源油脂有限公司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工业园区内(粮食产业园)
  被抽样单位名称:通江县康源油脂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四川巴中市通江县工业园区内(粮食产业园)
  样品名称:菜籽油
  规格型号:5L/瓶
  商标:诺水河
  生产日期/批号:2017/2/9
  不合格项目:溶剂残留量
  检验结果:19.5mg/kg
  标准值:不得检出
  检验机构名称: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小贴士: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浸出工艺生产植物油时所用的溶剂,国内一般为“六号溶剂”,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了浸提溶剂,但在后续工艺中没有有效去除。《菜籽油》(GB 1536—2004)国标规定,四级压榨成品菜籽油中不得检出溶剂残留(检出值小于10mg/kg视为未检出)。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长期食用会损害神经和造血系统。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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