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湟中弘大农副产品的菜籽油苯并芘不合格
2018年11月01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购分享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了3类食品588批次样品,不合格24批次。其中青海湟中弘大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原菜籽油苯并芘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详情:
西宁市城东区星之光超市销售的标称青海湟中弘大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原菜籽油,苯并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苯并[a]芘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常见于汽车废气、香烟及炭烤食物中,可致癌、致突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为10μg/kg。苯并[a]芘超标可能是油料收储、晾晒、加工、运输过程中的污染或控制不当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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