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铜油厂的压榨菜籽油溶剂残留超标
2017年09月15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购分享
近期,安徽省食药监局抽检6类食品36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4批次,其中肥西县合铜油厂生产的压榨菜籽油溶剂残留超标。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安徽省永良商贸有限公司永良超市青年路连锁店经销的肥西县合铜油厂生产的压榨菜籽油(生产日期/批号:2017/4/2),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1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生产植物油时浸出工艺所用的溶剂,国内一般使用“六号溶剂”。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浸提溶剂,但在后续工艺中没有有效去除。《菜籽油》(GB 1536—2004)国标规定,四级压榨成品菜籽油中不得检出溶剂残留(检出值小于10mg/kg视为未检出)。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长期食用会损害神经和造血系统。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全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