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白玉内酯豆腐大肠菌群超标13倍
2018年01月18日 国家食药监总局 购分享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糕点,豆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366批次样品,不合格11批次,其中北京二商希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白玉内酯豆腐大肠菌群超标13倍。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北京华冠商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北京二商希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白玉内酯豆腐,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3000CFU/g、13000CFU/g、13000CFU/g、13000CFU/g、13000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经查,该公司共生产上述批次产品3740盒,销售3740盒,库存0盒。对不合格食品,北京二商希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主动停止生产加工,并采取召回措施。详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食品可能已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大肠菌群超标,可能是产品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工具带来的污染,或是灭菌工艺不彻底导致。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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