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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鹏丰调味品的原甜油防腐剂比例不合格

2017年12月07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购分享  
           

  近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6类食品117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0批次。其中新沂市鹏丰调味品生产的原甜油防腐剂比例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新沂市鹏丰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甜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14,标准规定不超过1。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食品中各类防腐剂的用量均有国标规定,详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比例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工艺控制不严导致。防腐剂比例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工艺控制不严导致。
 
 
  信息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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