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鹏丰调味品的原甜油防腐剂比例不合格
2017年12月07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购分享
近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6类食品117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0批次。其中新沂市鹏丰调味品生产的原甜油防腐剂比例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新沂市鹏丰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甜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14,标准规定不超过1。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食品中各类防腐剂的用量均有国标规定,详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比例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工艺控制不严导致。防腐剂比例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工艺控制不严导致。
信息来源: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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