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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福康醋业的陈醋总酸不达标

2017年08月30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近期,山西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19类食品,187批次样品,不合格10批次。其中山西福康醋业的陈醋总酸不符合标签明示要求。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山西繁峙县繁城镇万人超市销售的标称山西福康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福康陈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标签明示要求。
  规格型号( 2.5L/壶)福康陈醋检出值为3.51g/100mL,标签明示为≥4.0g/100mL;
  规格型号(800ml/壶)福康陈醋检出值为3.60g/100mL,标签明示为≥4.00g/100mL。
  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总酸是反映食醋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总酸高则滋味柔和,回味绵长;含量低滋味就差。不合格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条件生产酿造或者淋醋后过量加水且出厂检验把关不严,造成产品总酸不符合标签明示要求。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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