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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食小铺米精粉未检出标签明示的生物素

2017年11月22日  国家食药监总局  购分享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6类食品500批次样品,不合格7批次。其中哈尔滨市道里区爱特孕婴用品商店美晨店销售的哺食小铺胚芽米米精粉、哺食小铺谷蔬唱米精粉,未检出标签明示的生物素。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哈尔滨市道里区爱特孕婴用品商店美晨店销售的标称北京台宏康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原产地:台湾)代理台湾钰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哺食小铺胚芽米米精粉,生物素未检出,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低于0.2μg/100kJ)。初检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爱特孕婴用品商店美晨店销售的标称北京台宏康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原产地:台湾)代理台湾钰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哺食小铺谷蔬唱米精粉,生物素未检出,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低于0.35μg/100kJ)。初检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生物素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可以帮助脂肪代谢,减轻湿疹症状,是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可选择添加的营养成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生物素指标不低于0.17μg/100kJ,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因此,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生物素的技术要求最小值为不低于标示值的80%且不低于0.17μg/100kJ。生物素含量不达标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生产加工环节控制不严;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等。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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