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乐源食品的连山大刀肉山梨酸超标
2017年08月27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近日,四川食药监局组织抽检4类食品22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遂宁市乐源食品厂的连山大刀肉山梨酸超标。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遂宁市乐源食品厂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遂宁市安居区滑泥桥村7社
被抽样单位名称:遂宁市乐源食品厂
被抽样单位地址:遂宁市安居区滑泥桥村7社
样品名称:连山大刀肉味(膨化食品)
规格型号:280克/袋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2017/4/25
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检验结果:0.34g/kg
标准值:不得使用
检验机构名称: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国际粮农组织和卫生组织推荐的食品防腐保鲜剂,广泛用于食品、饮料、化妆品等行业。虽然安全性高,但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物,还是会出现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脏、肝脏的副作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熟肉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肉灌肠类中最大使用量为1.5g/kg。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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