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鹏的整改看国内食品添加剂监管
2017年05月27日 购分享
今年三月购分享报道了金麟食品的蜂巢饼干被检出柠檬黄后,日前,福建食药监局发布了相关处置通告。经企业排查发现,在生产这款问题饼干时,需要使用一种原料:柠檬蛋黄味果味酱,其中含有柠檬黄。
柠檬黄做为一种着色用的食品添加剂,只要不过量食用,就不会对健康构成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柠檬黄可以在饼干夹心中使用,最大用量为0.05g/kg。问题饼干中柠檬蛋黄味果味酱的柠檬黄允许限量为≤0.5g/kg,当时,生产时投入原材料180.85kg,其中柠檬蛋黄味果味酱22.8kg,按比例计算,饼干中的柠檬黄含量应在0.063g/kg,高于饼干夹心的国标含量,就比例来说,柠檬黄的含量还是偏高的。
通告中,福建食药监局对企业罚款20000元,并要求修改问题饼干的配料表,标识柠檬蛋黄味果味酱。通告中没有限制柠檬蛋黄味果味酱用量的表述,可以预见,在整改后,这款饼干的柠檬黄含量依然不会有什么改变。饼干不合格在于柠檬黄超标,整改却没有改变超标的情况,实在让人怀疑整改效果。
问题饼干到底还能不能吃?国标中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值是经过大量安全评估后确定的,此量值会远远小于不产生危害的“最大可接受剂量”。据此判断,即使问题饼干中的柠檬黄含量略超饼干夹心国标,也不会给人体健康造成明显伤害,当然,前提是没有一次吃很多这种饼干。
饼干不合格是因为柠檬黄超标,整改就应从这个主要问题入手,而不应只是加个标识,毕竟这标识多数人都看不懂。国标中有饼干夹心的柠檬黄量值,但没有饼干的柠檬黄量值,这算是非标情况。即使存在非标情况,也应以标准为主,对非标情况做出说明,这样才是一种负责的态度。
从金鹏的整改可见,我们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上还存在诸多问题,也说明,现在食品市场上添加剂超标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要求政府改变这种现状也不现实,成本收益比太低。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个人自觉减少食用市场加工食品,尽量食用清楚来源和用料的食品。自己的健康还需要自己多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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