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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店销售的大同江糖醋蒜米苯甲酸超标

2017年08月23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6类食品45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1号店发从食品专营店销售的标称丹东大同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醋蒜米苯甲酸超标。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号店商城内发从食品专营店在1号店(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丹东大同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醋蒜米,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6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60%。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害,可随尿液排出,不会在人体内蓄积,但长期过量食用苯甲酸超标食品会对肝脏产生不利影响。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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