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九龙富锶矿泉水界限指标不达标
2017年08月15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购分享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糕点等7类9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宝鸡九龙富锶矿泉水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545ml/瓶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不达标。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宝鸡九龙富锶矿泉水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545ml/瓶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不达标。界限指标检出值为锂0.0020mg/L、锶0.13mg/L、锌未检出(<0.8ug/L)、碘化物未检出(<0.05mg/L)、偏硅酸4.0mg/L、硒0.0003mg/L、游离二氧化碳1mg/L、溶解性总固体109mg/L;标准值为应有一项符合(锂≥0.20mg/L、锶≥0.20mg/L(含量在0.20mg/L~0.40mg/L时水源水水温应在25℃以上)、锌≥0.20mg/L、碘化物≥0.20mg/L、偏硅酸≥25.0mg/L(含量在25.0mg/L~30.0mg/L时水源水水温应在25℃以上)、硒≥0.01mg/L、游离二氧化碳≥250mg/L、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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