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潭农贸市场摊位鸡肝总砷超标
2017年08月03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近日,国家食药监局公告了上海市今年三月份的食品安全抽检情况,涉及8大类、340批次,不合格5批次,均为农贸市场及蔬菜店的食用农产品。其中灵石路1201弄2号龙潭农贸市场A98号摊位的鸡肝总砷超标。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被抽样单位名称:杨品凤
被抽样单位地址:灵石路1201弄2号龙潭农贸市场A98号摊位
食品名称:鸡肝
生产日期/批号:2017-03-21
不合格项目:总砷(以As计)
检验结果:2.1mg/kg
标准值:≤0.5mg/kg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砷是剧毒物质,俗称砒霜。总砷是指砷的总含量,农产品中往往会有多种含砷化合物,要有个总的含砷量指标,简称总砷。砷的大量摄入会导致急性中毒,长期少量摄入也有致癌风险。实际上,砷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土壤、水、农产品中都含砷,只要食品中的砷含量低于安全限额,就可以认为这食品是安全的,详细介绍见《如何看待大米中的砷》。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全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