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苍南查获500斤皮皮虾
2017年05月16日 温都网
5月11日凌晨,全市联合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在苍南查获涉嫌非法运输违禁渔获物车一辆,内有违禁渔获物(虾蛄)500余斤。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讯中。

查获的违禁渔获物(虾蛄)
5月1日至9月16日,我省进入史上“最严最长”的伏季休渔期。为加强监管伏休期间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市海洋与渔业部门,通过多部门间的联动执法检查、突击暗访排查,以及前期集中重点宣传等形式,严格开展“一打三整治”行动。
5月10日夜间,执法人员对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海鲜排档等进行了突击检查。此次联合专项检查以海鲜批发市场、海鲜餐饮店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梭子蟹等禁售渔获物行为。
5月10日晚上7时,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市综合执法局、边防大队以及苍南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来到我市最大的水产品交易中心——苍南水产批发市场(又称温州浙福边贸水产城)。
检查组执法人员对市场内的摊点进行逐一排查,通过采取盘问进货来源、查看海鲜及盛装物、询问经营者等多种方式对海鲜批发市场的摊点进行逐一检查,认真查看核对部分进口海鲜进关检验检疫凭证,未发现违禁渔获物。
11日凌晨1点,检查组一行又对苍南水产批发市场开展二次“回马枪”式检查。在市场内的苍南县某冷藏有限公司门前,查获涉嫌非法运输违禁渔获物车一辆,嫌疑人2名,经登车检查发现车内有违禁渔获物(虾蛄)500余斤,执法人员依法立即将违禁渔获物进行扣押并就近冷藏保存。

八种禁销水产品
据悉,5月8日-8月1日禁销的八种冰鲜或活体水产品包括:大黄鱼、小黄鱼、银鲳、带鱼、青占鱼、龙头鱼、三疣梭子蟹、虾蛄。同时全年禁售小规格幼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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