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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外砂粤丰副食品厂的咸菜二氧化硫超标8.7倍

2018年09月13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购分享  
           

  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9类食品902批次样品,22批次不合格。其中广州市西亚兴安商业有限公司克山分店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粤丰副食品厂生产的咸菜,二氧化硫超标8.7倍。

 

  不合格产品详情:
  
  广州市西亚兴安商业有限公司克山分店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粤丰副食品厂2018年4月2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97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8.7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会有残留,少量摄入对人体危害不大,但长期食用二氧化硫超标食品,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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