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夏津丽鸿大酒店的酱疙瘩亚硝酸盐超标37倍
2017年09月11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近期,山东省食药监局抽检了6类食品676批次样品, 不合格33批次,其中夏津县丽鸿大酒店销售的酱疙瘩亚硝酸盐超标37倍。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夏津县丽鸿大酒店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经济开发区
被抽样单位名称:夏津县丽鸿大酒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经济开发区
食品名称:酱疙瘩(酱腌菜)
规格型号:散装
生产日期/批号:42844
不合格项目:亚硝酸盐
检验结果:738(mg/kg)
标准值:≤20(mg/kg)
检验机构:德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环境中,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有剧毒,成人摄入0.2一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致死,并有致癌、致畸作用。食品中的亚硝酸盐有的是做为防腐剂人为添加,也有自然产生,如腌熏肉、酱腌菜都容易产生亚硝酸盐。我国在2012年已禁止使用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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