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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沃源饮品的呈龙杏仁露总脂肪酸不合格

2018年08月16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购分享  
           

  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8类食品720批次样品,不合格17批次。其中黑龙江省宾县宾西物尔美超市销售,河北沃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呈龙杏仁露总脂肪酸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详情:
  
  黑龙江省宾县宾西物尔美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北沃源饮品有限公司制造的呈龙杏仁露,棕榈烯酸/总脂肪酸检出值低于0.01%,比国家标准规定(不低于0.50%)低98.0%以上;亚麻酸/总脂肪酸检出值为0.39%,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12%)高出2.25倍;花生酸/总脂肪酸检出值为1.7%,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12%)高出13.2倍;山嵛酸/总脂肪酸检出值为2.47%,比国家标准规定(低于0.05%)高出48.4倍。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亚麻酸/总脂肪酸
  亚麻酸是多不饱和脂肪酸,具有增强免疫力和抑制癌症的作用。在人体内经代谢生成EPA和DHA,有助于增强智力、改善记忆力、抑制血小板凝聚和血栓形成。亚麻酸在核桃、大豆中含量较高,而在杏仁中含量极低。国标规定,在杏仁露中亚麻酸/总脂肪酸的最大限量为0.12%,核桃露(乳)中的亚麻酸/总脂肪酸不低于6.5%。亚麻酸/总脂肪酸不达标,可能原因是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采用价格较低的原料,部分替代或者全部替代核桃仁、杏仁进行加工生产所致。
 
  棕榈烯酸/总脂肪酸
  棕榈烯酸在杏仁中含量较高,而在花生、大豆中含量极低,是杏仁重要的特征性成分。国标规定,杏仁露中的棕榈烯酸/总脂肪酸不低于0.50%。棕榈烯酸/总脂肪酸不达标,可能原因是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采用花生、大豆或其他原料,部分替代或者全部替代杏仁进行加工生产所致。
 
  花生酸/总脂肪酸
  花生酸在核桃、杏仁中含量极微,而在花生中含量较高,在大豆中有少量存在。国标规定,杏仁露中的花生酸/总脂肪酸的最大限量为0.12%。花生酸/总脂肪酸不达标,可能原因是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采用花生、大豆或其他原料,部分替代或者全部替代杏仁进行加工生产所致。
 
  山嵛酸/总脂肪
  山嵛酸在核桃、杏仁中含量极微,而在花生中含量较高,大豆中也有少量存在。国标规定,杏仁露中的山嵛酸/总脂肪酸应小于0.05%。山嵛酸/总脂肪酸不达标,可能原因是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采用花生、大豆或其他原料,部分替代或者全部替代核杏仁进行加工生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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