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杨传有蔬菜商行的豇豆灭蝇胺超标
2018年06月16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购分享
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8类食品500批次样品,不合格19批次。其中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杨传有蔬菜商行销售的豇豆灭蝇胺超标。
不合格产品详情:
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杨传有蔬菜商行销售的豇豆,灭蝇胺检出值为2.7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5mg/kg)高出4.4倍。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灭蝇胺是一种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的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豇豆中灭蝇胺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5 mg/kg。灭蝇胺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短期内大量接触可引起急性中毒,产生恶心、呕吐、眩晕等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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