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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可高特配方羊奶粉核苷酸含量不合格

2018年05月03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购分享  
           

  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5类食品630批次样品,不合格9批次。其中上海晶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美可高特羊乳有限公司生产的较大婴儿配方羊奶粉(2段)和幼儿配方羊奶粉(3段)核苷酸含量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上海晶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美可高特羊乳有限公司生产的较大婴儿配方羊奶粉(2段)和幼儿配方羊奶粉(3段),核苷酸检出值分别为0.749mg/100kJ和0.721mg/100kJ,分别为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1.34mg/100kJ)的55.9%和53.8%,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中,关于“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的相关规定。检验机构均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不合格项目介绍:
 
  核苷酸是组成核酸大分子的基本结构单位,是代谢上极为重要的生命物质,是DNA和RNA的前体以及他们的分解产物,几乎参与细胞代谢的所有过程,对婴儿特别是新生儿免疫调节功能、提高记忆力、改善肠道菌群及促进脂质代谢等方面都发挥重要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中规定,核苷酸作为营养强化剂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允许添加量为0.12~0.58g/kg(以核苷酸总量计)。本次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标准《婴儿配方奶粉》(Q/HTR0001S—2015)以及《铂金100幼儿配方奶粉》(Q/HTR0068S—2015)中规定,其允许添加量为12~58m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中规定,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本次抽检共检出2批次婴儿配方奶粉产品核苷酸含量不符合其相应的企业标准以及产品明示值。核苷酸含量偏低原因主要包括:生产企业未充分考虑核苷酸的稳定性,产品配方添加量不足以满足储存、运输以及货架期过程的损耗;或者未严格按照生产配方生产;或者搅拌不均匀;或者核苷酸质量规格不达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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