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林泉水厂的水蓝蓝饮用水、林泉双优矿溶水不合格
2018年04月01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购分享
近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4类食品174批次样品,不合格9批次。其中滁州市南谯区林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水蓝蓝包装饮用水、林泉双优高品质矿溶水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滁州市南谯区林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水蓝蓝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3),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30;270;233;266;22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大肠菌群检出值为0;10;0;0;0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林泉双优高品质矿溶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6),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70;220;222;270;21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3;0;0;0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不合格项目介绍:
铜绿假单胞菌广泛存在于潮湿环境中,对消毒剂、紫外线有较强抵抗力,很难被完全杀灭,容易侵染病人、抵抗力较弱人群,严重者会导致死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体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当所致。
信息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