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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梁山水泊商场的韭菜氧乐果超标10倍

2017年08月31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近期,山东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5类食品,288批次样品,不合格20批次。其中山东梁山水泊商场配送中心购进,山东梁山水泊商场银都店销售的韭菜氧乐果超标10倍。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山东梁山水泊商场配送中心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济宁市梁山县公明路
  被抽样单位名称:山东梁山水泊商场银都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水泊东路南首
  样品名称:韭菜
  规格型号:散装
  生产日期/批号:购进日期2017-6-17
  不合格项目:氧乐果
  检验结果:0.2mg/kg
  标准值:≤0.02mg/kg
  检验机构名称: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对人、畜高毒,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由于毒性大,2002年我国农业部已停止氧乐果的新增登记。少量氧乐果农残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残超标的蔬菜,可能会影响健康。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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