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梁山水泊商场的韭菜氧乐果超标10倍
2017年08月31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近期,山东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5类食品,288批次样品,不合格20批次。其中山东梁山水泊商场配送中心购进,山东梁山水泊商场银都店销售的韭菜氧乐果超标10倍。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山东梁山水泊商场配送中心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济宁市梁山县公明路
被抽样单位名称:山东梁山水泊商场银都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水泊东路南首
样品名称:韭菜
规格型号:散装
生产日期/批号:购进日期2017-6-17
不合格项目:氧乐果
检验结果:0.2mg/kg
标准值:≤0.02mg/kg
检验机构名称: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对人、畜高毒,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由于毒性大,2002年我国农业部已停止氧乐果的新增登记。少量氧乐果农残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残超标的蔬菜,可能会影响健康。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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