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珀莱等名牌防晒化妆品优恪测评2017
2017年08月26日 优恪网
这篇防晒化妆品的测评选择了8款中国市面上畅销的防晒化妆品,分别为欧珀莱、FANCL、兰蔻、百雀灵、相宜本草、曼秀雷敦、宝洁玉兰油、资生堂等著名品牌,八款均为差评,欧珀莱、FANCL的两款产品稍好。主要问题是甲醛、有机卤化物、有问题的化学紫外线吸收剂等拉低了评级。

防晒化妆品是指具有吸收、屏蔽紫外线作用,减轻因日晒而引起皮肤损伤的化妆品。户外活动时,无论天气阴晴,皮肤、头发都会受到紫外线的照射。长时间强烈的紫外线照射会使皮肤发红、产生小红泡,严重时产生色斑,使皮肤老化,甚至会引发皮肤癌。正确地使用安全有效的防晒化妆品,可减轻紫外线对皮肤的伤害。
本次优恪选择了8款中国市面上畅销的防晒化妆品,从“成分”和“其他缺陷”两个方面进行了测评,其中2款产品获评“差(D)”,其余6款均仅为“警示(D-)”。
优恪建议
本次测评的大部分防晒霜产品“成分”评级仅为“警示(D-),唯有欧珀莱®柔护防晒隔离液、FANCL透亮防晒隔离露30号2款产品,在“成分”测评中获得了“中(C)”的评级。因此,从防晒护肤这一产品功能的角度来说,这两款产品仍可推荐。
防晒产品怎么用?
每日防晒,常年护肤——不是大太阳的天气也需要进行防晒。当第一次或选用新品牌防晒化妆品时,使用前应进行局部皮试,如无异常方可正式使用。
出门前就应做好防晒措施,防晒品涂抹量不宜过少,而应尽量足量涂抹。一次无法涂太厚的情况下,可以间隔一段时间再次涂抹。对于成年人来说,一瓶200克或毫升的防晒霜涂抹全身的话,大约可以使用5~6次。
消费者可根据自身皮肤的特点、活动环境(地域、季节、场所等)选择防晒产品。在盛夏户外活动可选用高效防护作用的产品,日常非烈日下的短时间户外活动可选用中、低效的每日防护型产品。
在游泳、暴晒或者多汗的场合,可选用抗水型的高效防晒产品。为了达到护肤效果,可以间隔几小时重复使用,日光较弱时,间隔时间可稍长,或涂抹一次即可;日光强烈时,间隔时间可稍短,2~5小时重新涂一次。
很多人认为只要涂了防晒霜,就绝对不会被晒黑或晒伤,但防晒产品并非绝对防晒。最明智的选择是避免在日照强烈的时段出门,如需外出,应做好双重保护,及时涂上防晒霜,并适当增加其他遮盖措施如遮阳伞、遮阳帽、防晒服、太阳镜等。
两岁以下婴儿最好不要直接暴露在太阳下面。如果确实需要外出,最好穿戴上合适的帽子和衣服,并且使用遮阳伞。儿童还可使用安全可靠的防晒霜产品。
婴幼儿的眼睛也需要防晒保护,以避免紫外线对其眼睛的伤害。因此,宝宝外出时,应戴上宽边帽或长舌帽,以达到遮阳的效果。3岁以上的幼儿可佩戴太阳眼镜,需要到正规眼镜店在专业指导下购买。
成分测评项目
在成分测评中,优恪委托德国实验室对送检防晒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物或有争议的成分进行了检测。
防晒剂成分
含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甲氧基肉桂酸辛酯(OMC)、二苯酮-3中一种或多种有风险的化学紫外线吸收剂——降2级
未因有风险的化学紫外线吸收剂被降2级的情况下,含有风险的化学紫外线吸收剂奥克立林——降1级
太阳辐照产生的紫外线根据其不同的生物学效应可分为三个波段:长波(UVA)、中波(UVB)和短波(UVC)紫外线。UVC一般被大气臭氧层吸收,不能到达地球表面,对人体没有直接影响。而UVB和UVA紫外线能够达到地球表面,会对人体直接产生影响。
中波紫外线UVB被人体表皮吸收可导致日晒红斑、水泡等晒伤反应,并引起表皮层的老化或病变。长波紫外线UVA则有很强的穿透力,可穿过皮肤表层到达真皮层,诱发红斑和色素沉着,使皮肤中已形成的黑色素迅速变黑,即“皮肤晒黑”,并导致皮肤光老化。因此,防止紫外线对人体皮肤造成的伤害,主要是防止紫外线UVB和UVA的照射。
化妆品中的防晒剂一般可分为两类:化学性的紫外线吸收剂和物理性的紫外线屏蔽剂。化学性紫外线吸收剂又称有机防晒剂,进入皮肤后可选择性地吸收紫外线,并根据吸收紫外线波长的不同又可细分为中波吸收剂和长波吸收剂;而物理性紫外线屏蔽剂又称无机防晒剂(如一些矿物质),用于皮肤上可对紫外线进行反射或散射。除此之外,一些生物活性物质如一些维生素、抗氧化酶及植物提取物等也具有抵御紫外线辐射的功能。防晒护肤品中添加中波紫外线吸收剂可防止皮肤晒伤,添加长波紫外线吸收剂可防止皮肤晒黑。若要同时起作用,一般需要将两类紫外线吸收剂进行复配,并与紫外线屏蔽剂复合使用,以提高产品整体的防晒效果,使产品既防晒伤又防晒黑,达到防护皮肤的作用。
原则上,优恪推荐厂商使用物理性的紫外线屏蔽剂,因为很多化学性紫外线吸收剂可能有类激素的作用。美国内分泌学会(Endocrine Society)2016年发布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的评估结果称,在细胞实验中,奥克立林显示具有类似激素的作用;而丹麦内分泌干扰物研究中心(Danish Centre on Endocrine Disrupters)在更为可靠的动物实验中发现,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甲氧基肉桂酸辛酯(OMC)、二苯酮-3也表现出了潜在的类似激素作用。
因此,优恪对本次测评中含有OMC、二苯酮-3等有风险的化学紫外线吸收剂的水嫩精纯百雀羚防晒隔离乳、相宜本草水盈清透防晒露、新碧水薄清爽防晒露和资生堂新艳阳夏清透隔离防晒乳4款产品,降2级。
另外,相宜本草水盈清透防晒露、玉兰油多效修护防晒霜和资生堂新艳阳夏清透隔离防晒乳3款产品中还添加了另一种化学紫外线吸收剂——奥克立林。在未因有问题的化学紫外线吸收剂被降2级的情况下,优恪对含奥克立林的产品降1级,玉兰油多效修护防晒霜1款产品因此而被降级。
优恪认为,诸如二氧化钛、氧化锌等成分是比较安全的物理性防晒剂。根据产品标签标示,本次测评的FANCL透亮防晒隔离露30号和欧珀莱®柔护防晒隔离液2款产品均仅采用了物理性防晒剂,为纯物理型防晒产品。除此之外,兰蔻柔皙轻透防晒露中也不含有风险的化学防晒剂。
不过,如果物理性防晒剂成分以纳米级颗粒的形态出现时,也并非可以高枕无忧。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对纳米级二氧化钛的评估报告称:如果产品中作为防晒剂成分使用的纳米级二氧化钛浓度不超过25%,就不会给健康或晒伤的皮肤造成负面影响;但当产品以喷雾的形式使用时,需要特别注意,因为消费者可能吸入这些纳米颗粒物。一些实验显示,它可对肺部产生炎症,并有可能引发癌症。2013年,一个由德国联邦消费者保护与食品安全局(BVL)、德国美容护发和洗涤用品行业会(IKW)、消费者保护组织及家政从业者协会等联合参与的项目“Dialog Kosmetik”则发现,压力式防晒喷雾产品只会形成粒子较大的喷雾,并不容易进入下呼吸道或肺部。
需要强调的是,本次送检产品并没有喷雾型防晒产品。2017年6月9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信息,建议把二氧化钛列入可疑的人类致癌物名单中(Category 2,暴露路径为吸入),因为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大量吸入二氧化钛粉尘与肺部肿瘤的形成有关系。
防腐剂类成分
甲醛/甲醛释放体含量超过10毫克/千克——降4级
在化妆品中,甲醛或甲醛释放体类成分经常被用作化妆品的防腐剂。优恪委托的德国实验室所采用的检测方法可将产品成分中含有的游离甲醛以及甲醛释放体都检测出来。
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认为,甲醛是一种皮肤致敏剂,吸入时还可诱发鼻咽癌。甲醛释放体可经由化学分解缓慢释放出甲醛。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则将甲醛划分为明确的“人类致癌物”。此外,甲醛还会使皮肤迅速老化,而对含甲醛的化妆品或护肤品有过敏反应的人,即使接触微量的甲醛,也可能出现局部瘙痒和红肿。
本次测评中,相宜本草水盈清透防晒露1款产品因甲醛/甲醛释放体含量超过10毫克/千克而被降4级。
含有机卤化物——降2级
有机卤化物包含数千种含氯、溴等卤族元素的有机化合物,在工业生产中应用较广,部分化妆品厂家也常在化妆品中采用一些基于有机卤化物的防腐剂或杀菌剂。联合国环境署(UNEP)发布的《2012年全球化学品展望》介绍,很多有机卤化物具有致敏性或致癌性,会在环境中积聚。
玉兰油多效修护防晒霜的标签标注含有有机卤化物类防腐剂——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即IPBC),德国实验室也在该产品中也确实检出了有机卤化物成分。由于IPBC是一种接触性过敏原,根据欧盟化妆品条例,其应用范围严格受限,并不允许用于口腔护理、唇部护理以及大面积涂抹于皮肤的化妆品中。鉴于该成分的可致敏性,优恪对此产品降2级。
含有风险的对羟基苯甲酸酯类(此处涉及羟苯丙酯)——降1级
对羟基苯甲酸酯,即尼泊金酯,也是一类广泛使用的防腐剂,可以保护日化产品不受细菌和霉菌的污染。但其中一些尼泊金酯类成分具有一定的风险。
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的评估报告显示,尼泊金酯类物质的分子链越长——如羟苯丙酯,其类雌激素作用也越强(而雌激素与乳腺癌密切相关);此外,在一些动物实验中,长链的尼泊金酯类物质会影响雄性子鼠的生殖系统。对此,欧盟条例Regulation No. 1004/2014禁止在3岁以下婴幼儿尿布范围的驻留类产品中添加羟苯丙酯,以防止该物质透过受伤的皮肤进入儿童体内。
如果成年人使用的产品中含有长链对羟基苯甲酸酯,优恪则会在评估时适当放宽扣分标准。因此,优恪仅对水嫩精纯百雀羚防晒隔离乳、相宜本草水盈清透防晒露、新碧水薄清爽防晒露和玉兰油多效修护防晒霜 4款产品降1级。
表面活性剂成分
含聚乙二醇或其衍生物——降2级
聚乙二醇(PEG)或其衍生物属于表面活性剂,应用在化妆品中可起到润湿、洗涤、起泡消泡、分散等作用,但也会使皮肤变得容易渗透,从而为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渗入皮肤打开方便之门。
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价委员会(CIR)的专家小组指出,含聚乙二醇或其衍生物的化妆品不该用在破损或患有皮疹的皮肤上。本次测评的8款防晒霜产品均因含聚乙二醇或其衍生物被降2级。
香精香料类成分
多环麝香化合物含量超过10毫克/千克——降2级
化妆品中的一些香精成分可带来健康风险。比如人工合成的麝香化合物,虽然带有“麝香”字眼,但与天然麝香完全不同。天然麝香是雄麝鹿肚脐和生殖器之间的腺囊的分泌物,极其珍稀。人工合成麝香化合物则是天然麝香的廉价工业化替代品,其中的硝基与多环麝香化合物目前在化妆品领域应用广泛。
根据德国联邦环保局的资料,麝香化合物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可在水体、动物及人体脂肪、母乳中富集。硝基麝香化合物因其已知的风险性,已逐渐被各国政府禁用或管制。许多厂商转而使用多环麝香化合物。而多环麝香化合物比硝基麝香化合物更不易在环境中分解,部分多环麝香化合物在动物实验中还会影响神经及内分泌系统,并对水生生物具有较高的毒性。
因此,兰蔻柔皙轻透防晒露、水嫩精纯百雀羚防晒隔离乳、玉兰油多效修护防晒霜 和资生堂新艳阳夏清透隔离防晒乳4款产品因多环麝香化合物含量超过10毫克/千克,被降2级。
含丁苯基甲基丙醛(铃兰醛)——降2级
丁苯基甲基丙醛,又名铃兰醛,属于欧盟26种在一定条件下必须进行标示的可致敏香料。
但优恪对含有铃兰醛的产品降级并非因其致敏性,而是由于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评估报告指出,铃兰醛作为驻留型和淋洗型化妆品的香料成分使用时并不安全,因为铃兰醛在一些动物实验中会影响其生殖系统。本次测评中,水嫩精纯百雀羚防晒隔离乳、玉兰油多效修护防晒霜和资生堂新艳阳夏清透隔离防晒乳3款产品因检出了铃兰醛而被降2级。
欧盟地区必须标注的可致敏香料含量超过10毫克/千克(此处涉及新铃兰醛、羟基香茅醛)——降1级
一些香精香料是化妆品中常见的过敏原。欧盟化妆品条例规定,在不同类别产品中,26种可致敏香料中的一种或多种达到一定含量时,厂商必须在标签上进行标注,以提醒消费者注意。
在这26种可致敏香料成分中,有些是较强的过敏原,有些则极少引起过敏现象。因此,优恪与德国皮肤科信息中心(IVDK)的专家,根据其建立的过敏病例数据库的数据评估了这些过敏原的致敏风险,对不同的过敏原给出相应的评分。该数据显示,新铃兰醛和羟基香茅醛属于中等风险的过敏原,如果产品中此类物质含量高于10毫克/千克,优恪对其降1级。
本次测评的兰蔻柔皙轻透防晒露和相宜本草水盈清透防晒露2款产品中含羟基香茅醛,玉兰油多效修护防晒霜1款产品中则含新铃兰醛,这3款产品均被降1级。
其他原料
石蜡/石油基成分/有机硅化合物的含量超过1%——降1级
几乎所有的厂商都在产品中添加了含量很高的人工合成的有机硅化合物。油性原料如油脂、蜡类等是化妆品的主要基质原料,加入化妆品中可提高产品的稳定性、质地、使用感觉及加工性能等。一些厂商常用石蜡及有机硅化合物等成分替代珍稀的天然油脂,但这些人工合成的物质与天然形成的油和蜡不同,并不利于维持肌肤自身平衡。除兰蔻柔皙轻透防晒露和[水嫩精纯] 百雀羚防晒隔离乳2款产品外,其余6款产品均因此被降1级。
其他有风险的成分
玉兰油多效修护防晒霜的标签上标注含有石油基制品——C13-14异链烷烃。石油基制品可能将矿物油芳香烃成分(MOAH)带入化妆品中。德国风险评估研究所(BfR)认为,不排除其中会含有一些多环芳烃类物质,这些物质即使少量存在,也会有致癌风险。值得庆幸的是,本次测评的所有产品中均未检出MOAH。
另外,如果厂商使用二氧化钛作为防晒剂,就一定离不开铝,它是二氧化钛粒子必要的覆盖物。然而铝元素一直备受争议,因为铝元素可能会损伤神经系统和生殖能力。作为一项预防措施,法国国家药品安全管理局(ANSM)建议将止汗剂中的铝元素浓度缩减至0.6%。本次测评的产品均未检出或仅在痕量范围内检出铝元素,没有产品因此被降级。
除此之外,所有产品中均未检出硝基麝香化合物以及会对皮肤自我保护机制造成损害的香精组分邻苯二甲酸二乙酯,没有产品因此被降级。
其他缺陷测评项目
其他缺陷测评中,优恪主要关注产品标签标示是否准确、产品包装材料对环境的影响等问题。
缺少以下使用说明或注意事项中的一条或多条——降1级
1. 避免正午阳光暴晒;
2. 日晒前涂抹;
3. 为确保防晒功效,应多次重复涂抹,特别在游泳、洗浴后;
4. 应足量涂抹防晒霜,涂抹量过少会减弱防晒效果;
5. 婴幼儿应避免阳光直射;
6. 暴露在阳光下婴幼儿应着保护性衣物,并使用高防晒系数(SPF值高于25)的防晒化妆品;
7. 即使是高防晒系数的产品也不能100%阻挡紫外线。
为了能够有效地防晒,只有一款好的防晒产品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配合正确使用方法,并严格遵循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对此,2006年9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针对防晒化妆品的作用及其产品标签标注的建议Commission Recommendation 2006/647/EC,欧洲主要的化妆品业工业联合会如欧洲化妆品盥洗用品及香水协会(COLIPA)、德国美容护发和洗涤用品行业会等据此发布了上述7条针对消费者防晒化妆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建议厂商在产品标签上对此进行标注。
本次测评中,有部分产品的标签上标示了部分上述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但不完善。虽然中国并没有法律规定产品必须对此进行标注,但优恪认为,涉及防晒化妆品时,这些标示对于产品的使用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在这一方面,厂商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本次测评的8款防晒化妆品中,仅欧珀莱®柔护防晒隔离液和资生堂新艳阳夏清透隔离防晒乳2款产品对其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的标注是完整的,而Fancl、兰蔻、新碧、相宜本草、百雀羚5款产品针对防晒化妆品的标注不完整,被降1级。另外,玉兰油多效修护防晒霜这1款产品虽然相关标注也不完整,但考虑到该款产品是一款具有防晒功能的多效面霜类产品,防晒并不是其主要功能,因此优恪未因其针对防晒化妆品的标注不完整而对其降级。
产品标签含有夸大防晒功能的声称如“Sunblock”——降1级
厂商将相宜本草水盈清透防晒露这1款产品的英文名称定为“Watery Sun-block Gel”,其中使用了“Sunblock”这个定义。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2011年更新了对防晒产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规定产品标签标示中不允许出现类似"Waterproof"(防水)、 "Sweatproof" (防汗)或"Sunblock"(阻隔日光) 等声称。因为 "Sunblock"的声称就会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认为此产品可以100%阻隔紫外线。而实际上,没有任何一款防晒化妆品可以完全隔绝紫外线。因此,优恪对标注了“Sunblock”的产品降1级。
产品防晒能力:UVB防晒指数、UVA防护等级
评价防晒化妆品的防晒效果一般有UVB防晒指数——SPF及UVA防护等级——PA。
防晒护肤品对中波紫外线UVB的防晒能力(防晒伤而发生日晒红斑等)用防晒指数SPF来表示。为了便于消费者根据日晒强弱情况选择合适的防晒产品,厂商应该对产品的SPF进行标注。根据国家市药监总局的有关规定,产品SPF的标识应当以实际测定的SPF值为依据。当产品的实测SPF值小于2时,不得标识防晒效果;当产品的实测SPF值在2~50(包括2和50,下同)时,应当标识该实测SPF值;当产品的实测SPF值大于50时,应当标识为SPF50+。
由于测量产品的SPF指数时,是以人体实体皮肤为测试对象,通过模拟太阳光或日光照射,测量在涂有待测防晒产品的皮肤上产生最小红斑所需紫外光剂量与未加防护的皮肤上产生相同程度红斑所需紫外光剂量的比值。因此优恪认为,采用真人皮肤对此进行测量会给受试者皮肤带来伤害,遂在本次测评中放弃对产品SPF指数的检测。
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由于消费者在日常使用防晒产品过程中,通常很难足量涂抹厂商推荐的涂抹量,因此通常也难以达到产品标签标注的UVB防晒指数代表的防护效果。
此外,防晒产品长波紫外线UVA防护效果(防晒黑及光老化等)的标识以PA值的实际测定结果为依据,在产品标签上标识UVA防护等级PA。当PA值小于2时,不得标识UVA防护效果;当PA值为2~3时,标识为PA+;当PA值为4~7时,标识为PA++;当PA值为8~15时,标识为PA+++;当PA值大于等于16时,标识为PA++++。
一般来说,SPF指数达到15以上时,即已基本上达到完全防护的效果。当SPF指数达到30时,将可以吸收掉95%的UVB紫外线。更高的SPF指数的产品,其吸收更多紫外线的效果不再明显。
一般来说日常护理、外出购物、上下班可选用SPF15以下、 PA+的防晒用品。户外活动外出游玩时,最好使用SPF值20, PA++左右的防晒品。在高原烈日下活动或去海滩游泳,宜选用SPF值为30或以上,PA+++或以上的防晒品。游泳或做日光浴时可选用的防水性防晒用品。但除游泳外,防水防晒护肤品应少用。本次测评中,所有产品均对UVB防晒指数SPF和UVA防护等级PA进行了标注。
包装材料中含聚氯乙烯/聚偏二氟乙烯/氯化物——降1级
欧珀莱®柔护防晒隔离液和新碧水薄清爽防晒露2款产品的包装材料中检测出了在生产和废弃处理及回收过程中会增加环境负担的含氯包装材料,降1级。
重复包装,即除含赠品的产品外,对不需要保护的非玻璃瓶包装使用了保护性包装盒——降1级
对不需要保护的非玻璃瓶包装,如果使用保护性包装盒,不仅多余,还会增加环境负担。本次测评中除水嫩精纯百雀羚防晒隔离乳1款产品外,其余7款产品均因此被降1级。水嫩精纯百雀羚防晒隔离乳虽然也进行了重复包装,但其中包含了附赠的面膜,因此优恪不对其因重复包装进行降级。
市场调查与产品选择
通过在电商平台和实体店对防晒化妆品的销量、关注度进行调查,优恪选出了8款畅销品牌的防晒化妆品进行测评。
采购方式与渠道
所有送检样品均由优恪员工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大型电商自营渠道(京东、天猫)和品牌专柜等国家认可的正规销售渠道匿名购买。优恪不接受厂商送检的产品,这样可以保证送检产品不受厂商控制。同时,优恪自主决定送检何种产品。厂商既不能阻止优恪送检其产品,也不能促使优恪根据其意愿送检他们的产品。
采购时间
2017年4月
厂商沟通与反馈
因为在公布测试结果时经常会指出其产品的问题,出于公平、客观的目的,优恪也会事先将试验数据提供给厂商,邀请厂商对送检产品信息进行确认,并对试验数据发表意见。只有当优恪告知厂商其产品的试验数据时,厂商才知道优恪送检了他们的产品。
如果厂商对试验数据持有异议,优恪会建议其迅速提供相关材料,以证实试验数据有误或异常,或所用的试验方法不当。而在试验数据异常的情况下,优恪会请实验室对预留的同批次样品进行复检。
检测方法
甲醛/甲醛释放体:酸性条件下水蒸汽蒸馏,与乙酰丙酮进行衍生化反应,通过正丁醇振摇萃取,光度测定法分析。
有机卤化物:a)样品经热水萃取、离心、膜过滤后,用活性炭吸附有机卤素,在氧气流中燃烧活性碳,微库仑法分析卤素含量;b)以硅胶清洁样品、并以乙酸乙酯萃取,在氧气流中燃烧萃取物,微库仑法分析卤素含量。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麝香类化合物、开司米酮、在欧盟地区必须标注的可致敏香料、丁苯基甲基丙醛(铃兰醛):以甲基叔丁基醚(TBME)萃取,通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进行分析。
对羟基苯甲酸酯类:样品溶解于溶剂后,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进行分析。
石蜡、石油基成分、有机硅化合物(当此类成分未排在产品标签成分表的第1位至第3位时进行该项检测):采用高效液相色谱/示差折光检测法(HPLC/RI)进行分析。
金属元素:微波完全消解后,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进行分析。
矿物油芳香烃(MOAH):采用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检测器(GC-FID)进行分析。
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氯化物:采用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法进行分析。
防晒指数、聚乙二醇或其衍生物:依据产品包装标签标示。
评级规则
总评主要参考“成分”评级。即使产品满足相关国标要求,其检出的缺陷越多、越严重,评级越低。
此外,如果“其他缺陷”评级为良(B)或中(C),将会导致总评额外降1级;如果“其他缺陷”评级为优(A)或以上,不影响总评。
具体降级数与评级的对应关系为:卓越 = A+ = 降级数为0;优 = A = 降级数为1;良 = B = 降级数为2;中 = C = 降级数为3;差 = D = 降级数为4;警示 = D- = 降级数为5或以上。


特别说明:
1) 表格中厂商一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投资公司、生产商、委托方、被委托方、代理商、经销商、进口商等。
2) 以上表格按评级高低排名,同级别产品排名不分先后。
3) 所有实验样品的采购均由优恪员工以普通消费者身份,通过正规销售渠道完成(连锁商超、专卖店、连锁店、电商自营或品牌授权渠道等),所有产品均被视为应符合中国有关产品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 所有实验均在德国进行,并由具有相应检验资质的独立检测机构完成。
5) 报告中的“不含”= 低于定量限或未检出,“痕量”= 高于定量限但低于优恪设定的扣分限,"含"=检出、标注含有或超过优恪设定的扣分限;“不适用”= 由于产品本身特点、产地、功能、材质等原因无需进行该项检测。
6) 表格中“不适用”指因产品成分、结构、功能等原因,该测评项目无需检测。
7) 本次比较实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不代表同品牌相同或不同型号、批次、产地产品的质量状况。
8) 本次测试根据消费品比较实验的原则进行,结果仅供消费者选购产品参考,不构成对任何相关产品的推荐与宣传。
9) 未经许可,任何企业、机构不得利用本次测试结果刊登广告或从事其他促销、宣传、推广活动。
10) 报告中所有信息和数据截至2017年7月25日。
原文地址:8款畅销防晒化妆品大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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